关于举办第三届亚洲滑翔伞锦标赛的通知
[ 2012-04-25 ]

航电模字〔2012〕121号

 

各有关单位:
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,第三届亚洲滑翔伞锦标赛将于2012年5月在河南省安阳市举行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名称
第三届亚洲滑翔伞锦标赛。
二、时间
5月24日至6月2日。
三、地点
河南省安阳市林州林滤山。
四、项目
越野竞速飞行。
五、规则
执行国际航联滑翔伞比赛规则和本届比赛本地规则。
六、录取名次
个人前3名,女子前3名(参赛人数8人及以上录取),团体前3名。
七、参赛资格
截至2012年2月1日,国际航联排名1500名以内者;或2009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1日间,在国际航联认可的达到40人规模的比赛中有2次30公里飞行成绩者。
八、参加人员
(一)领队:杨培森(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)。
(二)教练:元林朝(兼)。
(三)运动员:刘海鹏、张淑鹏、李平、赵振军、张军、康胜利、赵辉、宋俊明、权宏伟、杨光、闫青霖、吴兴里、王向永、朱燕华(女)、刘强、黄文涛、黎鹏、李景胜、王玓(女)。
其中:刘海鹏、张淑鹏、李平、赵振军、权宏伟、朱燕华(女)将代表中国队计算团体成绩(根据国际航联滑翔伞越野比赛成绩决定)。
(四)工作人员:韩兆方、张炜、元林朝、赵美源、高杨、张军、陈广玉、姚瑞峰、邹汉喜、区健中、杨学伟、郝广献、马磊、李晓敏(女)、廖羽(女)、杨明、赵哲彤、法布瑞斯(法国)、洪运刚、杨廷荣、孙东智、黄红(女)。
九、参赛要求
(一)运动员须为2012年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注册会员。
(二)运动员须持有效个人意外保险(保额不低于30万元),符合第三届亚洲滑翔伞锦标赛规则要求。
(三)运动员须配戴头盔、备份伞和电台(145.000-146.000兆赫)。
十、参赛器材
滑翔伞主伞须为2011年12月1日前通过国际EN认证,座带须符合国际航联一类赛事要求,头盔须通过国际EN966认证。
十一、报到
(一)时间:工作人员5月22日,运动员5月23日。
(二)地点:林州市朝阳商务酒店(安阳火车站有接站班车;接站联系电话:13598132033,联系人:陈广玉)。
十二、经费
(一)运动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。
(二)工作人员往返交通、食宿等费用由组委会负责。
(三)运动员须按比赛提供的上山运输、回收、飞行日午餐、比赛资料等服务内容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用。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